国家有关部门认为,对乡镇企业中的轻工行业应“治乱不治活、压劣不压优”,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扶、保、压政策,具体界限是: 可扶持的企业:生产国内市场畅销、短缺产品.高回笼货币产品,名优产品及出口创汇产
文章来源:《轻工标准与质量》 网址: http://www.qgbzyzl.cn/qikandaodu/2020/1112/53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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